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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博体育app官方最新下载全国政协委员殷兴山:建议完善金融消费者适当性制度随着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以金融创新名义开发的产品种类不断增多,获取方式和渠道更加便捷,众多金融消费者参与其中。由于我国金融消费者适当性制度尚未健全,金融创新在满足消费者金融需求的同时,积累了一定的风险隐患。
至于如何化解、防范此类风险隐患天博体育官网入口,,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行长殷兴山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议完善金融消费者适当性制度。
法律体系不健全。现有的金融立法中均未明确建立金融消费者适当性制度要求,仅有个别立法,如《证券法》等部分体现了适当性规则。2019年最高院《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虽从司法裁判角度规范了金融机构的适当性义务,但在实际执行中仍有较多争议。
监管尺度不统一。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建立金融消费者适当性制度要求。此后,《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继提出适当性要求,但监管尺度并不统一,尚未形成对金融机构履行适当性义务的统一规则。
金融机构落实规则不到位。一是金融产品“伪创新”,部分机构以“创新”为名实质只是通过包装突破监管约束,向金融消费者销售高风险产品。二是风险提示不到位,部分机构风险提示条款语言晦涩,风险提示不明显、不完整。三是风险测评流于形式,测评内容千人一面,针对性较差。四是适当性规则优先度不足,部分机构在营销推介中,刻意淡化适当性要求,导致产品错配和风险积聚。
金融消费者责任意识淡薄。现阶段,众多金融消费者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投资者,对“卖者尽责”前提下“买者自负”的责任意识不强,在购买金融产品时,看重收益率高低,对可能的风险和自身决策应该承担的责任认识不足,一旦发生风险,缺乏风险自担和理性维权意识。
对此,殷兴山在提案中建议,应从以下四方面完善金融消费者适当性制度。一是健全法律制度体系,统一管理规则与分类标准。在新修订相关金融立法时体现适当性规则要求,并加快推进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立法进程天博体育官网入口,。现阶段,先整合各层级制度规范中关于适当性原则的规定,明确并细化适当性管理规则和要求。建立金融消费者、金融产品分类标准,如分为禁止招揽客户(负债投资、未成年人等)、谨慎招揽客户(老年人等低净值人群)、普通投资者、准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等大类。
二是多部门协同治理,建立复杂产品统一协调监管机制。许多金融创新产品涉及银、证、保多个领域,甚至跨行业、跨区域天博体育官网入口,,需受到多部门共同监管。建议充分发挥国务院金融委的作用,针对复杂金融产品建立全面、统一的监管协调机制,对金融消费者、金融产品和金融机构实施穿透式监管。
三是加强行业自律,规范金融机构经营行为。稳慎推进金融产品创新,开展度风险评估,避免创新成为新的风险源。根据风控能力设定金融产品销售规模与种类,建立及时止损机制。从金融消费者、金融产品以及两者适当性匹配三个方面构建适当性评估体系,合理划分金融产品、金融消费者风险等级,并分别设定与其相适应的风险测评问卷,提高匹配效率。规范营销宣传行为,充分披露金融产品真实信息、风险等级及可能的损失,不得“劝诱”销售复杂产品。
四是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传递“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理念。金融管理部门与金融机构应拓展线上线下消费者教育渠道,在宣传普及金融知识的同时,将重点放在识别金融风险、远离非法金融活动等方面,在强调“卖者尽责”前提下开展“买者自负”教育,培育金融消费者科学理性的金融投资理念,增强自主决策、责任自担、理性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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